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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演讲稿】与法同行

2014年08月05日 08:52 来源:本站原创 作者:孙雨晴 点击:[ ]

老师、同学们:
   大家好。今天,我演讲的题目是:青春,与法同行。
   青少年宛如初升的太阳,是祖国与民族的希望,也是新世纪的接班人,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。少年强,则国强;少年雄于地球,则国雄于地球。我们这一代的成长,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存亡。而青少年犯罪,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。他们不仅亲手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,令父母亲友哀伤悲痛,而且扰乱社会治安,给人们生活笼上阴影。更有甚者,为了区区小事,竟扼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,制造一起起惨绝人寰的人间惨案。
  青少年犯罪的状况在我国不容乐观,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一直较高,约为65%,居高不下。而14—18岁的花季少年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。 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这些天真少年曾经天真无邪,如同一张白纸,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?人生最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?他们为什么要触法律这条危险的高压线呢?
  一方面,青少年是人生中的黄金阶段,是人从一个幼稚懵懂的儿童向理智的青年的过渡时期。因此,这个年龄的人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,都经历着一场翻天覆地的巨变:热情中藏着冲动的鲁莽,幻想中包含着叛逆和迷茫,虚荣心、求知欲、自尊心都在这一时期急剧的膨胀。正是由于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,使青少年对外部世界的抗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,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,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。
  记得浙江金华亲子杀母的悲剧吗?母亲的望子成龙,儿子的忍无可忍,竟酿成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。母亲的苛刻与现实的残忍使徐力的最后心理防线彻底崩溃。我无法想象,他是怎样将生他养他的亲生母亲砸死在血泊之中;我无法想象,他是怎样在母亲背后举起冰冷的榔头;我无法想象,那位母亲最后的目光充满了怎样的不解和绝望——母爱是生命中最温暖的阳光,倘若他是知法懂法的少年,他怎会不懂得用何种方式解决与母亲的矛盾和代沟呢,又怎会如此冲动夺取自己至爱母亲的鲜活生命呢?只有与法同行,才能为青少年不平衡的心理和懵懂的世界观指明正确的方向。
  其次,由于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,加之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差,对这个大千世界充满了好奇心,具有模仿力。武侠上的飞檐走壁,侠肝义胆,江湖义气,被他们诠释成拉帮结伙,斗殴滋事;影片中武艺高强、气盖四方的孤单英雄,被他们演绎成亡命称霸,为所欲为。在这种强烈的物质欲、报复欲的支配下,一些青少年树立了“哥们义气”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,拉帮结伙,危害一方,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
  忘不了沈阳网吧前的那场惨案。虽然沈阳实施了“上网实名制”,以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。但这种限制阻挡不住某些少年如痴如狂,火烧火燎的欲望。在一个仲夏的深夜,夜里的寂寞掩盖了白日所有的喧哗,凉爽的夜风酝酿着熟睡的人们的好梦。然而一家网吧前那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,撕碎了人们安谧的梦,划破了夜的沉寂和宁静。由于上网与人发生口角。两名十几岁的花季少年竟恶语相加,扬言报复,并聚集自己的狐朋狗友大打出手,许多青少年为显示自己够哥们义气,为人仗义,也加入了这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斗殴事件上。撕打之中,一片刀光闪过,一名少年的前胸被猛刺两刀,他惨叫一声栽倒在地,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,终因抢救无效离开人间。一个花一样的生命就这样夭折,无不令人叹息与惋惜。若没有法律的同行,这样的故事又会发生多少,若没有法律的同行,青少年何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友谊观。只有法在心中,才能摈弃这种善恶、美丑、荣辱、爱憎、是非、苦乐、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,去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。
  另外,生活在家庭阴影里的孩子,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。没有父母的关心、体贴、爱护、管理和教育,只有父母粗暴的打骂和虐待,冷漠的表情和言语。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伤害,许多青少年因此变得孤僻、抑郁、自卑、冷漠、任性、因为一点不快就对他人产生仇恨,肆意报复。
  记得北京“蓝极速”网吧内那场熊熊大火了吗?九名大学生和中学生在这场飞来横祸中殒命。九条鲜活而充满朝气的生命啊,就在无情的火舌吞噬中化为灰烬。可谁能想到,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报复。两名纵火犯竟是不过是十三、四岁的男孩!是他们制造了这场惨不忍睹的纵火案,扼杀了九条活生生的生命啊!据悉,这两个男孩的父母离异。缺乏家庭管教的他们心里脆弱,以至与网吧服务员发生口角,便无法承受,遂购买汽油纵火。没有法律的同行,青少年难以走出家庭支离破碎的阴影,没有法律的同行,青少年不能正视生命中的挫折与伤痛。
  其实,违法犯罪都是平时不良行为诱发的,从违反校规校纪,小偷小摸,小打小闹发展为违法犯罪,其间没有不可逾越得的鸿沟。只有防微杜渐,从小事做起,才能真正做到与法同行。于善者,法可视为无形、透明的;与逆者,法律永远缠着你,跟着你。法律,若你善之,好;若你逆之,后果难测。与法同行,可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。
  而青春,又是一个永远绚丽的词汇,它的灿烂令许多词汇贫血。它应永远是湛蓝的天,浓绿的草,芬芳的花,和美丽的心灵相缀而成,任何笼罩在它上空的阴霾都是不和谐的,更不必说那幕幕惨剧。青春,是一个充满梦与理想的季节,它的蓬勃朝气应将知识的圣火点燃,而绝不能触法律这条高线。因此,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,我们需要与法同行。
  与法同行,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,生命之宝贵;与法同行,让我们走出冲动与鲁莽,变得沉稳而理智;与法同行,让我们摒弃脆弱和梦动,变得茁壮与坚强;与法同行,法如灯塔,为生命的航船指明了航向,让我们向着光明不断跋涉。
   青春,沐浴在法制的阳光下,折射着生命的美丽光芒。与法同行的我们,必将走出一道属于自己的亮丽风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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